(1)各学院按照 “教材征订样表”的格式,统一填写全需订教材的相关信息(如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版别、订购数等)。
(2)其中“订购数”一栏,填写授课班级总人数。
(3)为应急处理出版社无书供应的难题,请任课教师务必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填写清楚、准确,以便及时更换教材品种。
(4)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请在“教材名称”栏中填写“不订教材”。
(5)若所开课程需用两种或以上教材,请在原课程名下加行,一行只填写一种教材。
(6)对于获准的新开设课程,请填写《新增课程教材征订表》。
(7)对于不开设的课程,请在“教材名称”中注明“不开课”,不要删除“征订表”中原课程名。
(8)若使用自编教材,请在“出版社”栏中填写“自编教材”。
(9)请在下发的统一表格上填写并汇总,不要另制表格。在审批完成后,将打印的纸质和电子表格分别送达和上传教材发行中心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