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及远教院: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征订工作,努力实现教材征订的“零差错”,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范围
本次征订范围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继续教育类学生所用教材。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征订,以防漏订和错订。
特别提醒,根据有关职能和财务规定,全校所有教材归口于教材发行中心统一管理,请各相关人员认真遵守,避免违规。
二、征订建议
为提高我校使用教材的质量,促进教学水平提高,建议优先选用高质量优秀教材(如国家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等),教材发行中心为此专门建设了优秀教材库,电子版目录可以通过教材中心网站(网址:)查询,实体库设在西康路校区教材发行中心。
三、自编教材
如确需使用自编教材,请任课教师填写《河海大学自编教材印刷申请表》,为避免版权纠纷,原则上不加印无自主版权的教材。
四、教师用书
教材发行中心为新开课教师免费提供所需教材。教师领取需填写《河海大学教师领用教学用书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领取。原则上领用人须与课表中授课人一致,且每门讲授课程只能领取一次,改版或更换教材后可续领。
五、杜绝漏订、错订
漏订和错订都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应予以杜绝。由于教材代购属合同行为,售出后无印刷质量问题,供货商不予退书,因此,对于错订或被涂写的教材,将不办理退换。
六、教材征订汇总表填写说明
1、各学院按照附件中 “教材征订表(样表)”的格式,统一填写需订教材的相关信息(如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版次版别、订购数等)。对于开学第一、二周所用教材,请在备注栏中明显标注。研究生教师报订教材请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材征订表》。
2、其中“订购数”一栏,填写授课班级的现有实际学生人数(休学、退学和转专业的学生不计入),备注栏填写所需教师用书的数量。
3、为能及时处理教材征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任课教师务必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填写清楚、准确,以便联系。
4、无需征订教材的课程,请在“教材名称”栏中填写“不订教材”。
5、若所开课程需用两种或以上教材,请在教材名称空格内编号填写,相应的编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版次、订购数也同样编号,如(1)...,(2)...。
6、若所开课程面对不同专业或班级需用不同教材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对应教材的说明。
7、对于获准的新开设课程,请填写《新增课程教材征订表》。
8、对于不开设的课程,请在“教材名称”中注明“不开课”,不要删除“征订表”中原课程名。
9、若使用自编教材,请在“出版社”栏中填写“自编教材”。
10、请在下发的统一表格上填写并汇总,不要另制表格。经学院领导审批完成后,将打印的纸质和电子表格分别送达和上传教材发行中心办公自动化邮箱。
11、所有表格请在教材发行中心网站下载,网址: http://www.ydjhcdjd.com。
七、征订时间安排
1、2016年11月8日下发《教材征订表》;
2、2016年11月8日——11月15日,完成教师申报;
3、2016年11月16日——11月18日,教学秘书汇总本院《教材征订表》,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盖章。
4、2016年11月20日前,学院将《教材征订表》报送教材发行中心。
八、联系方式
E-mail:tsgjczx@hhu.edu.cn
电话:83786315
联系人:骆老师
地点:校本部原机械工厂内
教材发行中心
2016年11月8日